化学工程学院各班级、各团支部:
为切实了解班级、团支部学生干部工作情况,加强班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通过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建议提高学生干部的服务水平与工作效率,依据《化学工程学院班级学生干部工作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班级、团支部学生干部考核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参评对象
2023级、2022级、2021级各班级、团支部现任学生干部,且自2023年9月—2024年6月连续担任该职务方可参与考评。学生干部任职不满一学年的不参加此次考评。此次考评年度为2023-2024学年。
二、考核过程
(一)学生干部述职。班级、团支部组织线上会议,学生干部面向全体同学简要介绍本学年本人的工作情况,各班级团支部学生干部述职总时长不得超过40分钟(班长、团支部书记不得超过5分钟,其他职务不得超过3分钟)。
(二)班级同学考评、班委团支部干部自评、班委团支部干部互评。
1、班级、团支部内面向全体学生开展调查,全班同学对本班级、团支部全体学生干部进行匿名评分考核;全体学生干部不得填写该部分调查问卷。
2、学生干部自评。全体学生干部对自身任职情况进行评价。
3、学生干部互评。全体学生干部对其他干部任职情况进行交叉互评。
4、对每一名班级学生干部,班级同学考评得分占60%(A分),自评占10%(B分),互评占30%(C分)。考评得分区间为0-10分(满意度从0-10递增,打分为整数,平均数向上取整数);
A分=(所有同学考评分数之和➗参评学生人数)*0.6;
B分=自评分数*0.1
C分=(所有干部互评分数之和➗参评干部人数)*0.3。
(四)班级团支部根据《化学工程学院班级学生干部工作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标准,依据得分进行排序,排序前两名确定为优秀人选,其余人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良好、合格、不合格,按要求上报考评结果,团委、学工办参考实际表现,结合学生意见、辅导员意见,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重点复核优秀、不及格两个等级。
三、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生干部述职与考评,各班级需在 7月15日—7月25日完成;
(二)上报考评结果,7月31日前完成。
(三)复核结果,8月1日—8月5日完成。
(四)绩点认定与学时补录,8月6日—8月15日。
四、考评结果应用
(一)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者,取消2023-2024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优资格,不予认定该年度素质绩点及任职二课学时;学院不予出具对于该学年的任何用途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二)考核合格者及以上者,按规定认定素质绩点;按合格、良好、优秀分别认定二课学时;
(三)辅导员老师应根据考评结果,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学生干部予以教育,或对该职务进行改选,并将处理结果报团委学工办。
五、工作要求及说明
(一)本次自评、互评、学生考评均为匿名。班级、团支部学生干部在述职时,应避免只讲成绩、单纯罗列工作,应着重对工作中需要改进的、以后工作思路进行阐述。
(二)学生干部不得出现拉票、操纵考核过程等行为,如经发现,直接作不合格处理;班级学生在考评过程中应根据事实、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填写,如出现考评结果与实际情况极不相符的,由团委学工办负责人联同班级辅导员老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级。
(三)以上三项打分截图、问卷星数据等原始材料,请各班自行保管备查;考核结果需在班群内至少公示一天。其余考评要求见附件《化学工程学院2023-2024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
(三)监督方式
化学工程学院团委、学工办,联系方式:0813-5505861,第二实验楼5095。
附件:化学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xlsx
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