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2022级、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学院心理站干部、干事: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激发各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促进心理委员工作交流,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学院“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学院“优秀心理委员”:化学工程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学院心理站干部、干事。
二、 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 参评学生应满足《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相应条件,并在2023-2024学年所有考试考查课中不得有未通过课程;
3.学院“优秀心理委员”需从事心理工作(包括心理委员、学院心理站干事或干部)至少1年;已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心理委员证书优先;
4.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心理活动(如心理讲座、心理团辅、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等);结合学院/班级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宣传;善于观察和沟通,熟悉班级同学基本情况,能较敏锐地觉察到周围同学的变化;与辅导员保持积极有效沟通,配合学院做好学生心理工作;
三、 评选流程和安排
1.7月15日前有意向申请的学生请填写附件1申请表(如有荣誉证书、心理健康类志愿服务明细时长等证明材料请一并提交)发送至邮箱huagongxinlizhan@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2.7月16日至7月20日,学院组织评选,结束后在学院进行三天公示。
3.名额不超过现有心理委员、心理站成员总和的10%,获评优秀的按优秀顺序推荐参评校级、国家级评优。
4.表彰奖励
发放“化学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荣誉证书(院级);获奖学生按第二课堂成绩院级奖励补录2学时,今年起评的同校级三优一好序列一致不予认定素质绩点。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