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违规违纪学生全院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8-21浏览次数:1916

 7月18日,在学校组织的全校安全检查中,以下寝室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章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为了严肃校纪校规,化学工程学院决定对以下违纪学生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以下学生2023-2024学年各项个人优秀荣誉称号评选资格。

序号

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寝室

1

能化213

杨洋

21161030323

13-501

2

工艺222

刘晓庆

22161010232

5-105

3

生药213

陈成

21161050315

2-424

4

工艺213

张础

21161010322

15-512

5

应化211

徐刚

21161020116

15-521

6

工艺213

蒋新祺

21161010327

2-307

7

生药224

郭玲玲

22161050417

4-513

  学院通过班委群、治保委员群、检查寝室等多种渠道,反复提醒禁止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希望全体同学,特别是被通报的同学,能够深刻吸取教训、端正态度、严于律己、引以为戒,共同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