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各年级各班: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在评选过程中,负责初评的班级、团支部、学生组织须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的规定进行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直接取消该班(团支部)或该生评优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其中,应化226班、工艺23级卓越、制药23级卓越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所有奖项的评选资格。转专业同学回原学院、原班参评。工艺职教23级集体和个人均具备评选资格。
二、班级(团支部)评选项目及评选要求
(一)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学院合计12个)
按学院班级、团支部总数的10%分别评选,即评选6个先进班集体、评选6个先进团支部。评选要求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第三章内容执行。
(二)先进个人(三好学生,每班1名)
申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同学,除应符合学生手册《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基本要求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情况:获得2023-2024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不论等级)、志愿四川已经注册且必须有时长;
(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各1名,每班合计两名)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同学,除符合学生手册《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办法》的基本要求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情况:参评学生在2023—2024学年正常考试(或考查课)中不得有未通过课程、志愿四川已经注册、2023-2024年度学生干部考核等级良好及以上。
(四)先进个人(优秀共青团员,每班1名)
申请优秀团员的同学,除符合学生手册《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办法》的基本要求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情况:参评学生在2023—2024学年正常考试(或考查课)中不得有未通过课程、志愿四川时长在评选年度不少于20小时,且上一年度团员评议为优 ;
三、班级组织评选项目流程
(一)符合上述个人荣誉称号要求的学生,在本班级、团支部内提出申请,班长、团支书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班级、团支部建议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人选,确定人选后在班级内公示1天。根据投票选举结果填写附件2会议记录。确定人选填写附件1中对应的奖励表格。
(二)9月23日,各班级(团支部)根据评选结果,将本班所有推荐人选材料电子档以U盘拷到第二实验楼5097张前亮老师处,同时上报对应的纸质材料。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以班级为单位)
1、所有推荐获得个人荣誉学生的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
2、“三优一好”评选会议记录(附件2,纸质版);
2、班级内所有推荐个人荣誉的学生的附件3(电子版,班级内汇总在一张表)
3、推荐学生志愿四川个人界面截图(电子版);
4、推荐学生2023-2024学年成绩单(已申请奖学金的不需要再次提交,以申请奖学金时提交的为准,纸质版)
(四)参评集体荣誉称号的,请班长或团支部书记填写附件1中《四川轻化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四川轻化工大学先进团支部登记表》于9月22日前发389731326@qq.com,班级团支部应从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班级建设、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团员党员人数等详细描述本班先进事迹。
四、学生组织评选项目及评选要求
(一)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党支部按学生干部数的10%评定“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二)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年发展服务中心、艺术团、心理站干事按干事总数的5%评选“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社会活动积极分子需要满足参评学生在2023—2024学年正常考试(或考查课)中不得有未通过课程基本条件。
(三)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年发展服务中心、艺术团、心理站干部按干部数的10%评定“优秀共青团干部”。
(四)学院院务部部长、副部长,班级治保委员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评选优秀治保干部、优秀治保干事称号,其中“优秀治保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评选基数的10%,“优秀治保干事”(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不超过评选基数的5%。
五、学生组织评选项目流程
学生组织评选由本届主席团负责实施。治保系列评优由本届院务部成员负责实施。学生组织评选结果于9月23日由本届主席团向学生会指导教师罗钰提交评选结果,经同意后提交附件3给张前亮老师;治保系列评选结果由本届院务部成员于9月23日向学院学工办诸毅超老师提交评选结果,经同意后提交附件3给张前亮老师。
上述评选指标均以2023—2024学年班级、校属团委及学生组织数据为准,已毕业及今年专升本的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六、参评总体要求
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同一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优秀治保干部等同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治保干事等同于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不论在哪个组织(班级)参评都只能获得一次荣誉称号。
所有参评学生申请表需由现任辅导员签字确认无重复评优的情况。若发现重复评选现象,仅保留其中一项,且不再递补。
根据学校《学生手册》规定,我院没有行政班人数大于50人的,因此不具备对特殊情况的额外申请名额。
各班级团支部的班长、团支书,对于符合申请要求、经班级不记名投票推选出来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拖延、推诿、不完成工作、不关心班级事务、有不当言行的个人,应及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报告;对评选出的优秀个人经同学反馈、举报,经学院党委、团委查实,有公开发表攻击、诋毁学校学院及相关工作安排、政策制度的,取消评优推选结果并依据事实追加纪律处分。
在个人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不论候选人人数,班级、团支部都应对投票结果进行及时公布,对各候选人的得票数进行记录。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