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21、22、23各班级: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学风建设,通过表彰优秀促使同学提高综合素质,达到全面发展,学院根据奖学金相关评定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事项预通知如下。因时间较紧,工作量较大,请各班级按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及基本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指标(奖学金指标分配的基数是由教务处提供的学生数核定得出)
一等奖学金 :每生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人数的6%以内评定。
二等奖学金 :每生每学年600元;按学生人数的10%以内评定。
三等奖学金 :每生每学年300元;按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定。
(二)基本评选条件
1.评选学年(2023-2024学年)无挂科,获得本专业该学年规定的学分。
2.学分制学生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评定;原则上各年级以相同专业作为一个评选单位进行统一排名。
3.此次评选范围:2021级本科、2022级本专科、2023级本科学生(含23级联合办学学生)。
2024年9月专升本同学不参加此次奖学金评选,2023-2024学年的转专业学生回转专业前的班级(学院)评定;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计算办法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计算办法
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平均学分绩点×70%+素质绩点×30%。
(二)平均学分绩点按《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素质绩点按《化学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绩点测评办法》(修订版)执行。
详情请参阅https://hgx.suse.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467539997395906。
(四)以上“综合考评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素质绩点”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参评同学向各班学习委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手写申请书(请使用信签纸书写)。
(二)平均学分绩点证明,打印成绩单(成绩单以目前已经出的成绩即教务管理系统打印为准)并由班级学习委员核算平均学分绩点(需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步骤以便核查)并签字。
说明:素质获奖材料以各班提交素质测评材料为准,不再单独提交。
四、评定时间和程序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程序:
1.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年级、分专业按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由高到低统一排名(综合考评绩点相同,以平均学分绩点高的排名在前),并提出获优秀学生奖学金建议名单,报院助学工作组评审。
2.对优秀学生奖学金初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核。
(三)备注。
1、全院补考、重修课程不计入奖学金评定;本学年素质选修课与课程设计成绩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但这两类课程不能有挂科情况。
2、评选学年被学校学院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同学不得参评奖学金。
3、参评奖学金同学的素质绩点不得为零。
4、请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认可。
5、各班级需做好校内奖学金申请班级的会议记录(附件1)。
6、各班级需提交资料由班级学习委员统一收取最迟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5:30前交化学工程学院第二实验楼5097办公室张前亮老师处。纸质材料包括会议记录(附件1)、班级所有参评同学手写申请书、成绩单(学习委员计算平均学分绩点,需有详细计算步骤以便核查平均学分绩点并签字)(以教务管理系统里面打印成绩为准);电子材料只需将《附件2化学工程学院奖学金初评总表》发送到yuanwubu2022@163.com,请以添加附件方式按专业班级年级的文件命名发送材料:如文件名为工艺211奖学金初评总表。
附件3《班级奖学金申报登记表》请班级确认全班同学(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名单为准)登记签字后拍照上传到各年级班委群指定群相册。
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以上所有材料,该班级全体成员不参评此次奖学金,相应名额重新分配到其他班级。
特别提醒:
最终确定进行公示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应准确填写本人农业银行卡号;由于使用别人卡号或填写不准确造成在奖学金发放中出现的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未填写银行卡号的,视同自愿放弃。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