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学校划拨我院2024年研究生第二批国家奖学金指标2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须满足《关于印发<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实施细则><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轻化〔2024〕64号)文件和《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化工政[2023]8号)文件的要求。
三、报送材料
(1)书面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凡符合评选条件者,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2)提交成绩单。
(3)提交学术成果及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2日17点前,将相关材料交第二实验楼5087办公室林小力老师处。
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