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本专科学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评审工作的预通知》精神,现开展我校2025年本专科学生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任一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入库的学生),生活简朴;
6、仅限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不含2025年秋季学期贷款学生);
7、2024-2025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三)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不挂科。
(四)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按推荐人选产生的范围(不小于一个专业或年级)确定,并应实现大二及以上学生的全覆盖。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三、评选名额
化学工程学院2个名额。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请提交书面申请,附本人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打印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于2025年11月3日上午12点前交第二实验楼5093办公室江彩义老师、王静老师处。
《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第二页申请表填写说明。
(二)学院评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