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年实干家计划” 产业园区专项岗位校内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hgAdmin发布时间:2025-12-30浏览次数:10

学院各研究生支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兴省、制造强省的决策部署,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实施“青年实干家计划”产业园区专项。该专项将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一批硕博研究生,通过“因需定岗、按岗选才”模式,安排到相关产业园区开展实岗锻炼。依托校园+园区双园互动和学业+产业”双业融合,推动政产学研高效协同,为产业建圈强链和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提供人才支撑,助力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校内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范围和条件

范围

学院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对党忠诚,信仰坚定、品学兼优、思想积极,作风优良,身心健康;

2.热心党的青年工作,乐于奉献,志愿为四川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4.各级“青马工程”学员、有团学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工作职责

选派到园区的青年实干家(以下简称“选派人员”)应完“3+N”实践任务,即完成“三项规定任务”,完成“N(N大于1)项选做任务”。

一是抓好工作调研,结合青年实际状况和产业发展需求形成一份调研报告;

二是深入开展实践,面向园区或派出高校的青年群体组织一次主题宣讲,围绕实践单位核心业务完成一项重点实践项目;

三是促进成果转化,主动融入工作安排,积极谋划校地合作项目落地;

四是积极自主工作,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青年工作相关内容,协助园区管委会开展工作,参与青年相关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实施,落实派出高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推动校地合作项目的开展等“N项选做任务”。

三、组织实施

选聘流程

1.选拔。硕士生导师应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学生填表(附件2、附件3)后,于2026年1月2日前联系学院诸毅超老师

2.聘任。团省委为已签约学生颁发聘书,聘期不少于1年。选派人员原则上不专职担任团组织干部、青年项目专员等职务,可根据实际兼任相关职责。聘期内,学生线下在岗服务时长原则上每年不少于60天,其中至少20个工作日连续在岗,具体工作时间由学生与服务单位确认,可视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的工作方式。若学生提出延期申请,经综合评估报团省委批准后,可将协议期延长至第2年,原则上协议期不超过2年。

3.培养。团省委统一开展岗前培训,服务单位视情况组织培训。有条件的园区提供系统性课程培训、项目路演及圈内企业交流机会。

4.评价。建立健全“双向评价”制度。服务期内,选派人员需面向校团委和服务单位重点围绕学术研究和产业实践开展一次履职汇报。由派出高校团委对服务单位在岗位设置、实践指导、条件保障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服务单位对选派人员的工作表现、能力提升、纪律遵守等情况进行评价。

()相关支持举措

1.岗位支持。实岗锻炼期间,服务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选派人员有条件开展“3+N”工作任务,并且支持对在岗服务时间达标、评价优秀或合格的选派人员,由团省委根据实情颁发工作鉴定证书,并纳入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加分目录。

2.相关激励。对于服务期满、评价优秀的选派人员,给予正向激励。表现突出的在省、市、区三级评选表彰中以及在推优入党、团内荣誉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青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扶持范畴。组织人事部门常态开展公务员考录、选调生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鼓励符合条件的选派人员报名参考,在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规定执行提前转正定级、高定工资等待遇激励政策。选取部分优秀“青年实干家”到高校学生实践基地锻炼并就业;支持将留在当地就业的选派人员纳入属地人才管理范畴,享受相应人才保障政策。鼓励各园区为符合条件的选派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支持各园区、高校结合实际,探索其他激励措施。


 

附件:1.“青年实干家计划”产业园区专项岗位表

附件1:“青年实干家计划”产业园区专项岗位表.xlsx

        2. 四川省新时代新征程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报名表

附件2:四川省新时代新征程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报名表.doc

        3. 青年实干家计划·产业园区专项岗位报名统计表

     附件3:青年实干家计划·产业园区专项岗位报名统计表.xlsx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