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选树退役大学生先进典型,传承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退役大学生永葆本色、奋发有为,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优秀退役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日制在读退役大学生,涵盖本科生、专科生及研究生。已获得过“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退役后不忘初心、保持军人本色,积极传承人民军队优良作风,主动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和公益事业,群众公认度高,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良(有挂科记录的须补考通过,且一年之内没有再次挂科),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综合表现突出,在思想引领、国防教育、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积极贡献。
4.原则上在我校就读超过1年。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参与抢险救灾或重大任务表现突出,以及退役后在学校国防教育、征兵宣传等工作中成效显著者。
三、评选名额
学院推荐名额:各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2 人
学校最终评选名额:本次评选总人数不超过10 人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
1.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学院推荐方式参与评选,按要求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推荐表》(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推荐对象征求意见审核表》(附件2)。请参评同学于1月1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推荐表、审核表、事迹材料、佐证材料各1份)报送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张洪老师(第二实验楼311办公室)
2.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严格把关申报资格及材料真实性,按照先进性、典型性原则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填写《XX学院优秀退役大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
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无推荐对象。
(二)资格审查与评审
1.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申报人符合评选条件。
2.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审,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公平。
(三)公示表彰发布
1.初步人选名单经校属党委出具廉洁报告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表彰名单,学校将举行表彰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并在校内外媒体宣传优秀典型事迹。
五、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着重推选实绩突出、事迹鲜活、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杜绝弄虚作假。
附件:
1.《“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推荐表》
2.《“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推荐对象征求意见审核表》
3.《XX学院优秀退役大学生推荐汇总表》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