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民主评议小组: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复查范围
(一)鼓励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学生主动退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结合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在校生活、学习及家庭情况,调整学生困难档次。
(三)对出现生活铺张浪费等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取消认定。
(四)补充因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进行认定的学生。
二、认定档次
认定档次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档次,请认真复核学院困难生数据库是否规范标准。
三、认定程序
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民主评议小组根据认定复查范围开展工作,需要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班级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第五条认定程序(管理办法见学生手册)和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执行。
四、相关说明
(一)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学生、边缘易致贫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人口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残疾学生等二十二类特殊困难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取消认定或降低认定等级。
(二)对出现休学、退学、应征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进行国家助学金名额替换。
(三)因学籍异动进行名额替换的学生,按原学生困难档次享受剩余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
(四)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可以在2026年秋季学期申请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对于2026年春季学期新增的“特别困难”学生,学院请逐生说明(模板见附件7)具体情况。
(六)对于学籍异动导致助学金名额替换的学生,学院请逐生说明(模板见附件8)具体情况。
五、材料报送
2026年3月27号下午16:00之前报送相关材料:
(一)、班级有调整的人员将以下材料交至学工办江彩义老师处(第二实验楼5093)。
1.《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统计表》(交电子版)。
2.《本专科贫困生导入模板表》(交电子版)。
(二)、班级有新增的人员以下材料交至学工办江彩义老师处(第二实验楼5093)。
1.《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统计表》(交电子版)
2.《本专科贫困生导入模板表》(交电子版)
3.《四川轻化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纸质版)
4.《四川轻化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备案表》(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5.《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交纸质版)
6.《化学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会议记录》(交纸质版)
7.其他佐证材料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