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毕业年级学生处分解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hgAdmin发布时间:2026-05-18浏览次数:10

化学工程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分管理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顺利毕业、就业及升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认定与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毕业年级(2022级本科、2023级研究生)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分解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校期间因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且处分期限已满、表现良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解除条件

1.处分期限已满(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2.受处分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学校规定程序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三、申请及审批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解除处分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经学

校分管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报学校签发解除处分决定。

四、材料要求

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工作要求

1.各班级应通知到位,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报尽报

2.申请人应按时提交材料,确保程序规范、材料真实完整

3.请符合上述条款的学生,于5月25日上午12点前,向学院教科办、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供解除处分材料,地点:第二实验楼519办公室、第二实验楼5095办公室。

4.毕业年级中因上述原因被处分,请这部分同学核对是否有《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XXX解除处分的决定》文本,如有该文本则为已经申请解除处分且通过的,不需要重复提交材料。

 

特此通知。

 

化学工程学院教科办

化学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6年5月18日

 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