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31浏览次数:2420

化学工程学院各团支部

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发〔20199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下半年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年满18周岁,截止2022年1月13日具有1年以上团龄、在2021年9月30日前正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共青团员。

2、推荐名额2019级各班3名,2020级各班6名,2021级各班9名。

3、2019级和2020级推优对象特别说明:原班级已经推荐过的不再重复推荐。名单见附表2。

二、推荐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入党意愿强烈,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中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

(3)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群众基础好,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三、推荐程序

(1)团支部在会前全面了解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根据“推优”条件,确定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2)团支部组织召开团支部大会,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大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举行。

(3)团支部委员会在会上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基本情况;

(4)参会人员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

(5)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选。获得“推优”资格的候选人,得票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

(6)各团支部将会议开展情况记入《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备查。

(7)团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后,将推荐名单报学院团委审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请按于2022年1月8日至13日提交附件1(电子档)。

2.电子档提交地址:2021级发至邮箱:wdylsj@126.com

2020级发至邮箱:qhghgzzb@163.com

2019级发至邮箱:2072088298@qq.com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名册

          2.2021上半年已推荐名册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名册.docx

附件2:2021上半年已推荐人员名单.docx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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