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2 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2-18浏览次数:12519

化学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从严做好 2022 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自贡市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现就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校基本条件

(一)需按要求做好返校前14天每日健康监测记录,且体温正常,没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决不允许带病返校。

(二)返校前连续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解除者或已解除。

(三)返校前连续14天无疫情管控区域(封闭区、封控区、风险区或警戒区)旅居史。

(四)健康码为绿码。

二、暂缓返校学生

有以下情况的学生暂缓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一)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市、区(县)旅居史的学生。

(二)境外来(返)川学生。

(三)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学生。

(四)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的学生。

三、学生返校批次

(一)第一批次:228日至31

完全符合第一条规定且需参加补考的学生。

(二)第二批次:33日至34

完全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从其他低风险地区返校的学生。其中,18、19级原则上3月3日返校,20、21级原则上3月4日返校。

(三)第三批次:34日后

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待治疗无症状且排除感染新冠肺炎,或因其他原因暂不返校的同学,返校前需报辅导员老师,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返校。

四、学生返校申请材料及提交要求

完全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学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材料统一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发辅导员老师。

1.每位同学的返校申请书照片电子版(附件1),打印后(不方便打印的手写后签字)需由学生本人与监护人签字,拍照后以学生姓名重命名图片2月25日12点前发辅导员老师)

2.学生返校前信息统计表(附件2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到一张表上2月25日12点前发辅导员老师。附件2中应涵盖本班全体学生信息,分别标注返校日期;暂时不返校的,应注明原因,暂时不返校学生的返校安排见第三点第3条);

3.每位同学的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学生姓名重命名后2月25日12点前发辅导员老师

4.每位同学的健康卡、体温自测表(电子档,2月13日已发),以学生姓名重命名后2月25日12点前发辅导员老师(填写至2月24日)。备注:2月24日之后仍需进行健康、体温自测,直至3月7日。3月7日后学院统一安排收取纸质自测表,自测日期自2月15日-3月7日。

5.到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月26日之后根据学生行程安排随时根据辅导员要求提交。

6.辅导员(班主任)要严格对照返校条件,逐一审核学生返校申请书、健康码、行程记录、每日健康填报记录等材料,对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申请进行审批,通知学生返校批次。告知不符合返校要求的学生暂缓返校。辅导员老师请与26日晚8点前,将附件2发学工办诸毅超老师。

五、学生注意事项

返校前做好充分准备

1.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返校前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避免跨省市流动,返校前确保个人身体状况良好。

3.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校的学生,附件2中注明暂缓及其原因并向申请办理请假手续。

4.选择返校交通工具时,应避免在中高风险地区中转,更不能在中高风险地区停留。

返校途中注意个人防护

1.返校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注意饮食卫生,建议携带足量的口罩(建议至少14天用量)、温度计及其他防护物品。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他人交流,与同乘者保持社交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消毒剂进行清洁处理。返程中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各类车票及车辆信息留存备查。

3.返校途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流涕等症状,应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并及时报告辅导员(班主任)。

4.返校途中确需在中高风险地区中转的学生,返校前须提前3天以上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备,遵守有关防疫要求。

进校时配合校园门禁管理

1.学生持返校报到前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行程卡等接受体温检测后进入校园;

2.学校校门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所有入校大门学生家属一律禁止通行,返校学生私家车不得进校。

六、工作注意事项

(一)学生应按要求,如实提供各类返校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瞒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未获批准不得提前返校。若有违反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通知中的附件1、健康码、行程卡、健康体温自测表请辅导员老师自行留存备查;附件2中的核酸检测情况请在26日后随时更新,3月7日将更新过核酸检测情况的附件2发学工办诸毅超。

七、若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或地方政府对学校有新的要求,将另行通知。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返校申请书

2.学生返校前信息统计表

3.健康及体温自测表(已发)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返校申请书.doc

附件2:学生返校前信息统计(2).xls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 


附件1:附件2:学生返校前信息统计(2).xls  (0.02M)[下载]
附件2: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返校申请书.doc  (0.01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