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五一”假期安排暨调整学生请假审批程序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4-22浏览次数:6773

化学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省我校实际情况,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减少非必要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五一”节假期安排作如下调整。  

 一、五一假期放假安排

“五一”不调休,2022年4月24日、4月30日、5月1日、5月7日实行正常作息。5月2日~5月4日,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行课。本次“五一”节调整的节假日天数的补休纳入学校2022年暑假统筹安排。   

二、本专科学生请假审批程序

(一)学生请假不离开校区所在市的,按照如下程序审批。

学生请假≦1天,由辅导员(班主任)审核批准;

1天<学生请假≦3天,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审核批准;

3天<学生请假≦7天,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

学生因事因病确需请假7天以上的,由学院按照具体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审核批准。

(二)学生请假离开校区所在市的,按如下程序审批。

学生请假≦3天,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批准;

3天<学生请假≦7天,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

学生因事因病确需请假7天以上的,由学院按照具体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审核批准。

(三)学校因故对校园出入管控时,学生确需出校门的,需按第1条、第2条程序申请审批,并在出门时提交门岗查验。

(四)学生请假不离开校区所在市的,由辅导员老师保存请假条存根,学生返校后在辅导员老师处销假;学生请假离开校区所在市的,由辅导员老师保留请假条存根并登记《请假销假台账》。

所有离开校区所在市的学生,返校前在请假去往地做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启程返校;到达自贡市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进校;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4小时后进行第三次核酸检测。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均需向辅导员老师提交。

毕业年级本科、研究生所有请假流程还需要毕业环节指导教师(导师)签字。其余流程按上文规定执行。

(五)请销假所需假条、病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按《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要求执行。

(六)学生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时,应报教务处备案;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按《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办理。

(七)本通知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起实行,同时启用新的请假审批表。

三、请全体同学遵守学校规定,认清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自觉做到非必要不离开校区所在地,做好期末复习、迎考各种准备。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非毕业班)20220501.doc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毕业班)202205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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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化学工程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非毕业班)20220501.doc  (0.02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