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本科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加强资助工作管理监督,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工作职责、产生规则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工作职责
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员,根据学校学院关于相关工作的通知,在充分调查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完成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和其他相关助学工作。
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能申请相应的国家助学政策。
二、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人员构成
各班级辅导员担任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组长。班级通过选举产生民主评议小组成员,成员人数应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成员中需推选一人为副组长(建议班级班长、团支书或临时负责人),学生成员总数为单数,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班委干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各班设定副组长一名),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学生人数为3人或5人。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同学不得担任评议小组成员。
其中,22级暂缓报到的同学不能担任民主评议小组学生成员。
三、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工作流程
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经培训后,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相关要求,查阅申请学生材料、走访调查、征求意见后确定班级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向各班级辅导员老师汇报征求意见,并在班级内通过QQ、微信群等公示,接受全班同学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各班班长、团支书或临时负责人提交附件1《资助工作民主评议小组初选名单(模板,上交电子档)》。请于2022年9月5日下午5点之前提交以下指定邮箱。
2019级和2020级 发送附件1至hgzz0304@163.com。
2021级和2022级 发送附件1至hgzz0102@163.com。
(二)产生民主评议小组过程需形成会议记录(见附件2: 化学工程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民主评议小组会议记录)。
注:会议记录提供纸质版,同时附班级内通过QQ或微信群等公示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立公示截图(纸质版)。
上交时间:2022年9月5日工作时间
上交地点:2019级、2020级、2021级交到第二实验楼5093;2022级交到李白河校区尚美楼248。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副组长收集班级需要参
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的资料,暂缓返校、暂缓报到的需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学生提交拍照电子档。所有材料收集后请副组长妥善保管,等待工作通知。在下一步工作通知之前,本班同学可继续提交完善本人材料。
五、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材料收集说明
各班级经民主评议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进行一次。
需要进行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请提前准备材料。
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明细:
① 由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员构成的户籍证明或学生家庭户口薄复印件。
② 与学生本人及家庭有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患重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医药费开支(自费)发票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③ 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如: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烈士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等)。
④ 多子女同时就读非义务教育(高中及以上)的家庭须提供多子女就读学校(全日制)的学籍证明原件或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⑤ 家庭遭受灾害的,应提供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