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校长特别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hgAdmin发布时间:2025-03-13浏览次数:10

化学工程学院各年级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成绩特别优、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树立典型,引导广大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评选办法》川轻化2023122),现将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提交

(一)324日前,申请学生向第二实验楼5097孙雪玲老师提交附件2或附件3申请表并在表中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等;

(二)331日前,学院对申请学生基本情况、参评材料对照评选办法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学生材料附件2或附件3电子档报学校;

申请学生所有支撑材料获得时间截止331日,逾期获得的不再提交;有关表彰、奖项及结题等已经公示无异议但未收到证书或文件用以佐证的,需由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说明。

二、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及程序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评选办法》(川轻化2023122)文件规定执行

三、评选工作要求

申请人请按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评选办法.docx

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申请表(本、专科学生).docx

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申请表(研究生).doc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