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各年级全体团员和青年:
为进一步深化实践育人工作,引领团员青年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现将202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参与对象
学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团队实践
(一)团队的组建和申报
学生自行组队,围绕具体实践方向(见具体实践内容附件),明确实践内容、时间、经费预算,团队负责人填写附件1,向学院团委申报,学院团委向学校推荐产生“校级重点团队”“校级一般团队”。
学生也可围绕具体实践方向(见具体实践内容附件)明确实践内容、时间、经费预算,团队负责人填写附件2,向学院团委申报,学院团委择优确定院级团队。
(二)团队的经费
1、校级团队。重点团队4000元/个、一般团队2000元/个的标准划拨。所有社会实践活动经费用于实施社会实践活动产生的经费报销。
2、院级团队。由学院和学生个人采取自筹方式解决。
四、个人实践
(一)个人实践内容
1、逐梦扬帆计划(返家乡)
学院鼓励同学们回生源地参与逐梦扬帆计划(返家乡),着重参与“政务实习岗位”“企业实习岗位”和“职场体验”等实践活动。
2、专业类及其他社会实践
学院鼓励22级、23级学生自主联系与专业对口的企业或政府机关开展实践活动,或参与相应主题的其他社会实践。
3、志愿服务类
学院鼓励同学参与生源地政府、共青团、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或参加暑期学校、学院举行的志愿服务活动。
五、申报程序
申报校级、院级团队的负责人填写附件1或附件2,要求团队成员仔细阅读《四川轻化工大学202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须知》(附件3)要求,团队负责人将附件1或附件2电子档于2025年6月24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学院邮箱qhghgmsc@163.com。
个人实践不需要申报,请有意向参与个人实践的同学加入群238098791,方便后续认定评比。
六、活动总结
校级团队、院级团队和个人实践总结评比材料事情另行通知。
七、认定与评优表彰
(一)校级评优表彰
校级、院级社会实践团队成员完成实践后,学院认定0.3素质绩点和第二课堂成绩单2学时,有因开展此项实践被正规媒体宣传报道的,额外认定0.01绩点(限一次)。
经学校评审,获评校级优秀的团队每队可申报3个校级优秀实践个人(学生),绩点和二课学时按校级其他表彰奖励认定;
其余完成实践任务的校级队伍,每队申报2个校级优秀实践个人(学生),绩点和二课学时按校级其他表彰奖励认定;
学院对个人实践开展认定和评比,并推荐一定比例的院级优秀学生参加学校的个人实践评优。
(二)院级个人实践的评优表彰
1、逐梦扬帆计划(返家乡)。
凡参与并被聘用单位认定合格的同学,提交认定材料后补发2个二课学时、认定0.3素质绩点;
根据实践情况,按参与此类型总人数的50%进行院级一二三等奖评选,对应认定绩点和学时;
有因开展此项实践被正规媒体宣传报道的,额外认定0.01绩点(限一次);
被应聘单位、当地政府、党团组织授予荣誉称号的额外认定0.03(限一次)。
推荐优秀学生参与校级个人实践评优;
2、专业类及其他社会实践。
提交相应材料后,认定0.2素质绩点和第二课堂成绩单2学时;
按参与此类型总人数的20%进行院级评选一二三等奖,对应认定绩点和学时。
有因开展此项实践被正规媒体宣传报道的,额外认定0.01绩点(限一次)。
3、志愿服务类实践。
提交相应材料后,认定后补发2二课学时、认定0.3素质绩点(对应3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
按参与此类型总人数的30%进行院级评选一二三等奖,对应认定绩点和学时;
有因开展此项实践被正规媒体宣传报道的,额外认定0.01绩点(限一次);
被当地政府、党团组织授予“优秀志愿者”称号的额外认定0.03(限一次)。
推荐优秀学生参与校级个人实践评优;
八、工作要求
(一)经立项的实践团队和自主实践的个人,应严格按照实践内容开展实践,在实践过程中应服从团队指导教师、实践与志愿服务发起单位的安排,明确个人安全是开展任何实践的基础,要注重收集活动过程中的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为认定和评比做好准备。
(二)实践团队和个人要充分利用校园、生源地新媒体平台,及时向校园、生源地新媒体平台报送社会实践动态和成果。学校、学院将择优进行报道并向上级推送,扩大社会效应,展现我校大学生的青春风采。
学校投稿邮箱:xmtzxyunyingbu@163.com
学院投稿邮箱:389731326@qq.com(往学院投稿一经录用也视为被报道)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