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30浏览次数:2826

化学工程学院各年级本专科学生:

为进一步引导青年学生认识社会、了解国情,为以后科研、就业等奠定基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化学工程学院现对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社会实践项目

(一)优秀大学生回高中母校开展招生宣传专项社会实践

目前该项活动报名已经结束。根据要求,请以团队、个人为单位开展此项社会实践工作的同学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对学校、学院的宣传。

学院对团队进行表彰奖励,将于下学期评选出优秀实践团队一等奖3支、二等奖4支,三等奖5支。按二课学时要求进行补录,不满1的,按1补齐。其余均为参与奖,按1补录。

学院对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评选个人实践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按二课学时要求进行补录,其余均为参与奖。

参加学院评优所需材料及上交时间方式另行提前通知;如团队、个人被评为校级优秀,补录校级奖励对应的二课学时与院级奖励对应的二课学时二者中更高的,两项不叠加。

(二)自主社会实践

学生可以结合目前社会热点和自身特长、实际情况,积极参加当地疫情防控、垃圾分类、环境保护、赛事活动、社区治理等工作并承担社会实践工作。

学院对自主实践参与者进行评优评奖,评优自主实践优秀人数不超过全院提交自主实践总人数的20%。自主实践总人数未超过10人的,经团总支审核实践材料合格后全部记为院级三等奖。

自主实践需要提交的审核材料见附件1(需提前打印好于2021年1月8日前到学院盖章),提交评优评比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二、志愿服务项目

学院鼓励大学生利用寒假参与当地政府、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志愿四川平台上发布的志愿服务项目,并对参与了志愿四川平台上项目的志愿者进行材料审核及评比,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其余均为参与奖,按二课学时规定进行补录。

省外学生参加当地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需提交附件3。

在四川参加志愿服务的需要提交的审核材料见附件2,提交材料评优评比时间另行通知。

由学院团总支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不参加评比,但给予认定时长。

三、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体要求

(一)学生应遵守国家整体疫情防控要求和各地疫情防控具体安排,原则上,所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需在学生生源地或现住地开展进行,原则上不得跨省跨市。遵守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组织单位要求,注意保护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在已经确认参加自主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后,请同学们加入群:792200340。群内会发布认定评比通知。

(三)寒假带薪工作(家教、兼职)不能被认定为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低于20个小时的社会实践不被认定;原则上必须参加志愿四川平台上的项目,可参加多个志愿服务项目;

      所有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总时长低于10小时的不予认定。

(四)下学期所有被认定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如受到表彰奖励的,按第二课堂成绩管理增补学时。17级学生按素质教育实践选修学分认定办法进行认定。

(七)其余认定及评优相关通知,由团总支学工办另行通知。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30

 

附件2寒假志愿服务.doc

附件1自主社会实践.doc

附件3寒假志愿服务(省外学生).doc


附件1:附件3寒假志愿服务(省外学生).doc  (0.02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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